土建学院:
根据教育部下发的《关于开展重新申报“定期聘用人员”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司【2009】96号)要求,我院申报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定期聘用人员现已开始。请贵学院协助做好参加勘察设计工作教师的申报工作。定期聘用的教师需提供身份证、职称证、毕业证扫描件(毕业阶段专业不同的,需提供各阶段毕业证扫描件),按要求将附件表一填写完整,并加盖学院公章;附件表二各学院汇总成电子文档。请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于 11月18日之前将文本材料和电子文档交至我院人力资源部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《关于开展重新申报“定期聘用人员”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司【2009】96号)
2.《关于印发< 关于委属勘察设计单位聘用本校教学、科研、生产技术人员参加勘察设计实践的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
3、附件表一、附件表二
联系电话:68765899
武汉大学设计研究总院
2009年11月10日